在美国举行的五次总统选举中,成功的总统候选人未获得多数民众投票,其中包括1824年选举,这是有记录的首次美国总统选举。 在这些情况下,成功的候选人获得的全国民众投票少于获得更多票的另一位候选人,无论是多数票,半票票还是多票票。
在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中,美国总统不是由全国人民投票决定选举的结果,而是由选举学院的选民投票决定。 另外,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绝对多数选票,则选举由众议院决定。 这些程序受美国宪法第十二修正案的约束。 重要的是要注意,美国宪法甚至不要求各州举行全民投票。
一个州的立法机关可以在不考虑民众投票的情况下分配选民,也可以不进行民众投票。 当美国选民在大选中投票时,他们就是在选择选民,并告诉他们他们认为本州选民应该支持的候选人。 “全国民众投票”是全国大选所有投票的总和。
在1824年,有六个州以立法方式任命了选民,而不是通过普选产生了选举权,这使得实际的全国民众投票不确定。 当1824年没有候选人获得多数选举人票时,选举由众议院决定。 这些情况将1824年选举与后四次选举区分开来,后者是在所有州都建立了普遍的选民选择权之后才举行的,并且其中只有一名候选人获得了绝对多数的选票。
这是美国总统选举,其中获胜者失去了普选票。
选举 | 优胜者 | 选举人票 | 大众投票 | 大众投票率 |
1824 | 约翰·昆西·亚当斯 | 84/261 | 113,122 | -38,149 |
1876 | 拉瑟福德B·海斯 | 185/369 | 4,034,311 | -254,235 |
1888 | 本杰明·哈里森 | 233/401 | 5,443,892 | -90,596 |
2000 | 乔治·W· 灌木 | 271/538 | 50,456,002 | -543,895 |
2016 | 唐纳德·特朗普 | 304/538 | 62,984,828 | -2,868,686 |